本系根據南臺科技大學國際企業系設置辦法,成立多個相關委員會,如課程規劃委員會、圖書暨儀器設備規劃委員會、教師評審委員會、自我評鑑委員會、學生生涯輔導委員會等。
各委員會均能發揮應有之功能,使本系之相關工作得以順利推動、計畫得以圓滿達成、資源得以有效的利用,每個委員會所賦有的職責請參考各委員會之設置辦法及相關規章。各委員會之職掌說明如下:
(一) 系務會議:
為本系最高決策會議,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會議,若有需求則加開會議。於會中由全系老師共同討論與議決系上重要事項,及遴選本系各委員會之委員。系務會議除討論系上有關研究、教學、服務與經費分配等事宜外,同時也負有修訂本系各委員會之組織章程及辦法的職責。本系重大決策皆由系務會議討論決定。相關之決策先由各相關委員會研擬後,再提系務會議討論。
(二) 系課程委員會:
由系上 4 位專任教師、1 位學生代表、1 位畢業系友以及2 位(含)以上的外聘專業人士組成,負責系上的課程規劃、開設及評估。本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(三) 系圖書暨儀器設備規劃委員會:
本委員會負責規劃本系圖書及儀器設備採購之規劃,經系務會議通過後,交付本校總務處統籌招標採購。本委員會於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商討相關的圖書和儀器設備採購事宜。
(四) 系教師評審委員會:
本委員會由 5 位教授及2 位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擔任,職掌審議系內有關教師聘任、升等、解聘、停聘、不續聘、教師進修、延長服務、獎勵及獎助等事宜。本委員會例行於每學期期初及期末各召開一次會議,另得視需求召開臨時會議。系教評會ㄧ般是配合院教評會時間在其之前召開。教師進修之審查,皆依學校規定辦理,如教師國內及國外進修,需經系教評會、院教評會、校教評會等之同意後才可進修。在教師升等及新聘審查作業上,學校採三級三審的制度。
在教師升等的審查作業上,依教學、研究及服務三方向提交系教評會、院教評會審查後,再送人事室辦理外審,故本系之教師升等審查作業應屬嚴謹合理。此外,由系務會議推選出教師代表參與院(校)務會議及校(院)級教評會,參與校(院)層級的決策。本校嚴謹的升等審查亦獲教育部的肯定,自97 學年度授權本校自行審查各級升等案,為私立科技大學第一所教育部授權的學校,這也使本校依據技職體系的特色,訂定各項相關升等政策,讓本校的發展更符合技職教育的精神。
(五) 系自我評鑑委員會:
本校為提升教學、研究、與行政之品質與水準,建立完善之自我評鑑制度,特訂定校務自我評鑑實施辦法。本系依據本校內部評鑑實行辦法第六條規定,訂定本系自我評鑑實行辦法,委員會由七人組成,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及召集人,包括本系教師二人、院代表一人,校外委員二人,每二年定期實施一次自我評鑑。
(六) 推薦甄選及招生委員會:
議訂本會組織章程;議訂甄選工作進度及工作日程;議訂推薦條件、甄選項目、錄取方式、錄取名額及相關事項;議訂招生進度和工作日程,擬訂招生宣傳資料,其它相關事務及招生工作。
(七) 學生生涯輔導委員會:
本系為輔導學生之學習、生涯規劃及就業,特別設置學生生涯輔導委員會。此一委員會由全系教師組成,其下設選課輔導小組、實習與就業輔導小組以及生涯規劃與系友聯繫小組,以協助學生進入本系之後的學習及生涯規劃。其主要功能如下:對新生舉辦生涯輔導說明會、對新生及轉(學)生舉辦選課輔導說明會,舉辦就業輔導說明會,以及對學生赴企業實習及就業的輔導與媒合、與畢業系友的聯繫等。學生選課輔導辦法是由本委員會訂定,同時本委員會也負責規劃輔導方式、規劃輔導成效評估方式、評估輔導成效及建立改進機制。本委員會於每學期期初召開會議討論該學期的輔導方式,再於學期結束後召開會議分析輔導成效及討論改善機制。
為增進基礎課程的學習成果,於95 學年度本校開始推動「教學助理T.A.」課後輔導措施。每班分配一位教學助理,由研究生或學業成績優良之大學部高年級學生擔任,輔導學生學習,並特別加強學習成效在後20%學生之輔導。為了使助教輔導成效提升,本校並訂定「南台科技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教學助理成效考核辦法」,以提升教學助理之輔導工作之品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