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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「111年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」

公告類型: 一般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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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23日公告「111年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」(以下簡稱本計畫)補助作業原則(如附件公告函文及計畫作業原則)

一、 為因應業界對外貿人才需求,培養具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國貿人才,經濟部特辦理本計畫,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學生赴新興市場進行職場實習。

二、 凡屬國際貿易、國際企業、國際商務及商管學群等相關學系、所之在學學生皆符合申請資格,由各校提出規劃申請。

三、 本年度計畫受理補助之實習國家為印尼、越南、寮國、汶萊、泰國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柬埔寨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印度、巴基斯坦、孟加拉、尼泊爾、不丹、斯里蘭卡、澳洲、紐西蘭等,共18個國家。

四、 申請方式:

(一)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1年4月26日止,逾期或逾時概不受理。

(二) 本計畫採紙本申請,請於上述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收件單位:經濟部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,地址: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4樓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;親自送件者,需於收件單位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達(如非屬郵局投遞之其他方式如快遞、宅急便等視同親送)。

(三) 本計畫作業原則及相關申請文件與表單請逕至本計畫資訊網站(www.tradepioneer.org.tw)下載。若有相關問題,請洽本計畫專案辦公室專線:02-2581-6286轉分機435、432葉書維專員、游鈺羚經理。
發布日期: 2022/03/25
發布人員: 羅翊文